招标工程项目编号:黔建招标(2009)038
1、金沙县建设局的金沙县污水处理厂工程的监理,已由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此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
2.1工程建设地点:金沙县城关镇。
2.2招标工程项目基本情况:。
2.3项目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国债资金,资金能满足工程建设进度需要。
2.4计划开工日期:2009-4-30,计划竣工日期:2009-11-30,工期:240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3、招标范围:施工图所示内容。
4、凡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监理企业,均可对本招标工程项目(标段)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5、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的企业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企业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6、投标报名
6.1投标报名时间为2009-3-18 14:30:00时至2009-3-18 17:30:00时。
6.2投标报名地点:毕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6.3报名应该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原件或者加盖法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原件或者加盖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的资质证书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报名时同时提交上述资料的两份复印件(加盖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6.4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间内,可在报名地点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7、资格预审申请书必须经密封后,在1900-1-1时以前送达招标人(委托招标的,送达招标代理机构。)。申请书封皮上应清楚地注明"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 不符合规定的或迟到的申请书将被拒绝。
8、招标人预计于1900-1-1日向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9、凡资格预审合格被邀请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通知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购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10、有关本项目投标的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11、 其他:6.3条修改为:1.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4.被授权人(指专职交易员)身份证及专职交易员证书原件:5.外省企业报名人员须戴入黔交易员证。报名时验原件留复印件两份(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外省企业报名人员须佩戴入黔交易员证核验。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
招标人:金沙县建设局
联系电话:0857-7224493
联系人:罗 宏
招标代理机构:贵阳汇丰工程建设中介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851-8642598 5611915
联系人: 戴 贵
公告发布日期:2009-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