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工程项目编号:黔建招标(2009)283号
1、金沙县岚头镇人民政府的金沙县岚头镇供水(管道)工程,已由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此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
   2.1工程建设地点:金沙县岚头镇。
   2.2招标工程项目基本情况:输配水管距离长约:11公里,管径约:250毫米。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3项目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国债资金,已落实。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的相关产品质量检验标准。
3、凡为独立的法人单位,并具有以上材料生产及服务能力的生产厂家或经生产厂家授权的产品销售代理商均可报名。
4、对投标人规定的条件:
①、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国家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税务登记证;
②、必须具备所采购主要货物的生产或经营许可证;
③、必须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④、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⑤、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⑥、在以往的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
⑦、必须提供主要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次招标项目的唯一投标授权委托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5、投标报名
5.1现场投标报名时间为2009年11月11日14时30分至2009年11月11日17时0分。
5.2投标报名地点  毕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3报名应该提交的资料:
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者加盖法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税务登记证原件或者加盖法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④主要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次招标项目的唯一投标授权委托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5.4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
6、有关本项目投标的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7、其他:同一品牌的产品只能由厂家或一个授权代理商参与投标。
招标人:金沙县岚头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 13885796898
联系人: 王德刊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公明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851-5563996
联系人:刘海东
公告发布日期:2009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