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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打击物流等重点行业商业贿赂违法行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8-02 作者:gzsqwcom   浏览次数:1771
中新网8月2日电 据国家工商总局网站消息,国家工商总局今日公布《关于加快促进流通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强调加大市场监管执法
中新网8月2日电 据国家工商总局网站消息,国家工商总局今日公布《关于加快促进流通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强调加大市场监管执法力度,深入开展打击“傍名牌”专项执法行动,依法打击物流、信息、金融等重点行业的商业贿赂违法行为。

  《意见》要求,在监管执法方面,要依法加强对关系国计民生、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等商品的日常监管。加大巡查力度,并将监管信息及时记录、反馈,提高辖区内重点商品流通控制力。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监管执法合力。加大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检查力度。把好商品质量进货关,严格商品质量内部管理,对不合格商品及时予以有效退市。完善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长效机制。

  《意见》强调,要深入开展打击“傍名牌”专项执法行动,针对流通产业的竞争状况和行业特点,加大执法力度、提升执法效能,强化案件指导和督查督办;进一步加大对流通产业存在的虚假宣传、虚假表示、不正当有奖销售等商业欺诈现象的打击力度;继续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依法打击物流、信息、金融等重点行业的商业贿赂违法行为;积极配合商务部门做好清理整顿大型零售企业违规收费工作,坚持《反垄断法》的立法宗旨和违法必究原则,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依法严厉查处垄断协议以及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行为(价格垄断行为除外)。

    《意见》还要求扎实开展网络商品交易监管执法工作,加强诚信体系建设。

    在服务方面,要加大“经纪活农”工作力度,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积极推动电子商务健康发展,鼓励注册自主商标。同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提供法规支撑。

     工商总局要求各地工商部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完善和细化政策措施,注重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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