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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射弩竞赛规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01-08 作者:gzsqwcom   浏览次数:2245
第九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射弩竞赛规程一、竞赛日期和地点2011年9月10日至19日在贵阳市举行。二、参加单位各省、自治区
 第九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射弩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1年9月10日至19日在贵阳市举行。

二、参加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国人民解放军,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三、参加人数
各单位可报1个队参加比赛。其中领队兼教练员1人,男运动员3人,女运动员3人。

四、竞赛项目
㈠团体项目

1.民族传统弩混合团体。

2.民族标准弩混合团体。

㈡个人项目

1.民族传统弩。

⑴男子立姿

⑵男子跪姿

⑶女子立姿

⑷女子跪姿

2.民族标准弩。

⑴男子立姿

⑵男子跪姿

⑶女子立姿

⑷女子跪姿

五、竞赛办法
㈠团体比赛。

1. 每队由男、女运动员各2名组成。

2. 分资格赛、决赛两个阶段。

3. 资格赛:每人立、跪姿各10支箭,以4人成绩之和排列名次,前八名进入决赛;

4. 决赛:每人立姿5支箭,以每队资格赛和决赛成绩之和排定名次。

㈡个人比赛。

1.分资格赛、决赛两个阶段。

2.资格赛:每人立、跪姿各20支箭,依据成绩取前8名进入决赛。

3.决赛:每人立、跪姿各5支箭,以资格赛和决赛成绩之和排定名次。

㈢执行国家民委、国家体育总局2010年审定的《射弩竞赛规则》。

㈣比赛用弩、箭自备,须符合《射弩竞赛规则》规定。

六、录取名次和奖励
按第九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总规程规定执行。

七、裁判
1.正、副裁判长及部分裁判员由主办单位选派,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按要求选聘。

2.裁判员报到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八、仲裁
人员组成、职责范围按第九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总规程规定执行。报到日期另行通知。

九、报名与报到
1.各参赛单位的报名和报到,按第九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总规程规定执行。

2.报到时必须出具健康证明和意外保险证明。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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