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贵阳市车险全面实施“见费出单”制度,即投保人全额缴纳保费后,保险公司才能出具保险单。为此,省保险行业协会提示投保人相关事项如果是非实时到账方式缴纳保费,要执行T+3模式,保单确认后,不能撤销只能退保。另外,建议投保人如实准确地填写投保单,以便保险公司查实保费支付情况。
省保险行业协会表示,部分中介机构和个人代理人在代理车险时,屡屡出现挪用挤占保险费,造成保险费不能及时入账,导致客户在索赔时无法获得赔偿。为维护投保人权益,所以实施了“见费出单”制度。在实际操作中,需要提醒投保人注意以下几点。
一、“见费出单”涵盖了除摩托车、拖拉机定额保单之外的所有商业车险和交强险业务,包括个人和单位投保。另外,车船税的代收代缴也纳入车险“见费出单”的制度,在办理交强险业务时,保险公司及其代理机构将按照交强险业务办理规定,以及车船税代收代缴的规定,进行车船税代收。
二、如果采用非实时到账的支付方式,主要是支票交费以及其他的非实时到账方式,要求执行T+3模式,即保险费必须在保险生效日3天之内到达保险公司账户,保险公司才能出具保险单和发票。这对于以支票方式缴纳保费的单位客户,需要提前办理业务,并在约定的保险生效日3天之前,确保支票到达保险公司账户。不再是目前先由保险公司出具保险单和保险费发票后,客户再开出支票的操作模式。
三、保单收费确认后,保险公司才能生成保险单。保单确认之后,不能撤销操作,如果客户改变投保意向,只能进行退保,这样会产生短期保险费和退保手续费。投保人投保前需谨慎。
最后,保险公司要在保费资金到账后5个工作日内向投保人送达保单。建议车主要如实、清楚、准确地填写投保单,特别是车主的真实联系电话,以备保险公司查询保费支付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