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板坝(桂黔界)至江底(黔滇界)高速公路
中心试验室招标公告
1、本招标项目贵州省板坝(桂黔界)至江底(黔滇界)高速公路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交运[2008]1415号文批准建设,交通部交公路发 [2008] 458号批复初步设计。项目业主为贵州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家投资和业主筹集,项目出资比例为35.15%﹕64.85%,并拟将这笔资金的款项用于支付该项目合同项下的合理费用,招标人为贵州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
2、贵州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现决定以国内竞争性招标方式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试验检测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本次中心试验室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合同段如下:
合同号 |
合同名称 |
对应施工 合同号 |
起讫桩号 |
终点桩号 |
服务内容 |
Z1 |
中心试验室 |
T1-T11 |
K1+226.480 |
K59+280 |
项目开工至竣工期间的试验检测工作 |
Z2 |
中心试验室 |
T12-T14 |
K59+280 |
K87+722.873 |
项目开工至竣工期间的试验检测工作 |
T17-T23 |
K85+140.805 |
K123+937.683 |
3、本次招标面向来自国内具有省级交通质量监督机构或交通运输部质量监督总站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综合类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证书,具有法人资格,并持有营业执照或收费许可证书、计量认证合格证的潜在投标人。有兴趣的投标人可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本人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单位介绍信、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带原件核对)、营业执照或收费许可证书副本复印件(带原件核对)、计量认证合格证副本复印件(带原件核对)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带原件核对)于2009年3月10日至3月16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4:30到贵州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十七楼向业主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投标人如有需要,可到贵州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查阅详细的勘察、设计资料。
4、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人民币伍万元的现金作为投标担保。
5、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09年3月31日10:00。请在该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贵州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北京路266号
邮编:550004
电话:0851-5992730
传真:0851-6506025
联系人:阮女士、林先生
6、招标人定于2009年3月31日10:00在贵州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地址见上)十七楼进行公开开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必须出席。
贵州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
2009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