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商通 黔商通 = 建网站 + 送推广 + 促转化 | | 手机浏览 | 无图版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行业资讯 » 机械 » 正文

8月1日起呼市塔式起重机产权单位必须安装防护网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7-30 作者:gzsqwcom   浏览次数:792
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为了有效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提高安全防护技术措施,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呼和浩特市城乡建

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为了有效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提高安全防护技术措施,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呼和浩特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日前要求,8月1日前,各塔式起重机产权单位必须安装防护网。

据了解,此次要求的内容有:施工升降机安全防护门要求结构简单,单件质量轻、抗冲击、通用性强、安装、使用方便,质量安全可靠,符合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要求,并可反复使用。全高度防护门开启后的净高度不应小于2米,在特殊情况下,当进入建筑物的入口高度小于2米时,则允许减低防护门标架高度,但净高度不应小于1.8米。钢材必须采用国家标准材料,制作严格,结构牢固,开启、关闭自如。主体宜采用红色,中下部采用黄黑间隔。同时,为防止非塔式起重机特种作业人员攀爬塔式起重机,建筑劳动安全监督站确定了以U型抱夹及铅丝绑扎防护门及防护网的形式,将防护门固定于塔吊标准节内通道。要求各塔式起重机产权单位于8月1日前必须安装防护网。另外,楼梯防护栏杆全市统一使用定型化楼梯护身杆防护,取消过去钢管搭设拐角处两端露头易伤人的不规范做法。在建工程原有安全防护设施如符合以上要求的可不必更换,未达到文件要求的在建工程和新建工程,必须按文件要求执行,否则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 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 返回顶部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万盟汇 | 花果山农业 | 关于我们 | 版权隐私 | 付款方式 | 联系方式 | 网站地图 | 黔商通企业 | 友情链接 | 网站留言 | 广告服务 | 粤ICP备1300000号-4
免费服务电话:0851-000000   
地址:广州白云区新民大厦211 投诉咨询:1399999999
版权所有:广州州万技发展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8-2025
粤ICP备00001685号-2

粤工网安备 4301150200179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