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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仁川主宫原址保护复建工程施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9-03-16   来源:网络   作者:admin   浏览次数:1045

招 标 公 告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 GM-09-SG001

1、铜仁地区文物局的铜仁川主宫原址保护复建工程施工,已由国家文物局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招标工程项目基本情况:

2.1  工程项目建设地点:铜仁市内。

2.2  工程项目规划设计:建设规模约400万元。

2.3  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2.4  计划工期:545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3、招标内容:铜仁川主宫原址保护复建。

4、凡对本招标工程项目感兴趣并具备规定条件的企业,均可参加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

5、对投标人规定的条件

5.1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壹级资质;

5.2 投标人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的合法企业;

5.3 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职业资格;

5.4 投标人在2006~2008年度期间必须承接过二个或二个以上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国家文物局指定的重要文物的修缮工程、迁移工程、重建工程,并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5 注册资本金要求:无

5.6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报名

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式。

7、投标报名

7.1  投标报名时间为2009年3月16日10:00时至2009年3月20日16:30时。

7.2  投标人可在投标报名时间内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向招标人报名。

现场报名地点:贵州省铜仁地区文物局(贵州省铜仁市北关路43号文化局大楼五楼)。

7.3  现场报名应提交资料:

营业执照原件(副本)、资质证书原件(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身份证原件、贵州省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的备案证明原件。报名时同时提交上述证书和证件的复印件两份(加盖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7.4  投标人报名前须事先在贵州省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7.5  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间内,可在报名地点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8、资格预审申请书按规定编写和密封后,于2009年3月26日14:00时 至2009年3月26日14:30时送达贵州公明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贵阳市遵义路48号(贵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6楼)。不符合规定的或迟到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将被拒绝。

9、招标人将在资格预审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日内,向合格的投标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10、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确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11、有关本工程项目招投标需咨询的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12、其他: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家或两家以上的企业,或者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者属于同一集团的几个公司以最先报名的单位作为唯一投标人,其余的自动失去投标资格;

2、在贵州省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需提供下列材料:A、资质证书副本原件;B、营业执照副本原件;C、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D、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资格证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E、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F、近三年来从事过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业绩;G、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办理备案地址:贵州省文物局文物保护处(贵州省遵义路54号),联系人:陈顺祥,联系电话:0851—5570825

招标人:铜仁地区文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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