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GZHCZX—2009—T018)
1、罗甸县罗甸至八总通乡油路改造工程项目,已由黔发改交通[2008]2654号文件批准建设。现决定对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
2.1招标工程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序号 |
工程名称 |
技术标准 |
标段划分 |
一 |
罗甸县罗甸至八总通乡油路改造工程 |
四级公路,全长21公里,设计速度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6.5米,路面采用3.5cm沥青表处。 |
一个施工合同段 |
2.2项目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国家投资及地方配套,已落实。
2.3计划开工日期:2009年4月25日,计划竣工日期:2010年4月25日,工期:12个月。
2.4 质量要求: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03)。
3、投标人资格合格的条件
3.1施工资质等级及其他要求:施工企业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叁级以上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足够资产来有效地履行合同的企业(须是贵州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系统上注册的企业)。但拒绝在近三年内有拖欠民工工资、出现安全事故或质量事故等不良记录的施工企业参与投标。凡具备上述规定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本项目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3.2本招标工程项目拒绝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式。报名时购取本工程项目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500元(包括报名费),售后不退;
4.2投标报名时间:北京时间2009年 3月23日至3月27日(每日9:00至17:00时)止;
4.3投标报名地点:贵州海成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贵阳市次南门能辉大厦B栋12楼125#)
4.4现场报名应提供下列资料备查验:
(1)单位介绍信原件;(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3)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4)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5)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6)项目经理(公路工程贰级及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工程师职称证书原件、无在建工程的承诺书原件;(7)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注:被授权人必须是投标单位在册职工);(8)省外企业必须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入黔资质核验手续原件。
同时提交上述所有证件复印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一份。
5、有关工程项目招标需咨询的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联系。
招标人: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交通局
地 址:贵州省都匀市剑江中路2号 邮 编:558000
联系人:尹先生 邢先生 电 话:0854-8231810
招标代理人:贵州海成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贵阳市次南门能辉大厦B栋12楼125#
邮 编:550003 联系人: 欧阳海
电 话:0851—5971676 传 真:0851—5971676
公告发布日期: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