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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门槛”:人均月收入1500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03-26   来源:贵州都市报   作者:本报记者 刘小钰   浏览次数:1523
公租房门槛:人均月收入1500元《贵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征求市民意见  ⊙核心提示  昨日,记者从贵阳市住房和
公租房“门槛”:人均月收入1500元

《贵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征求市民意见

  ⊙核心提示

  昨日,记者从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了解决不同收入群体“住房难”问题,实现“住有所居”目标,贵阳市拟定了《贵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和《贵阳市2011年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收入和住房困难标准》征求意见稿,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可就各个细则提出意见和建议。

  据悉,征求意见时间截至3月31日,反馈意见可以通过联系地址: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护国路61号);网站地址:http://www.gyfg.gov.cn/;联系电话:0851-5811339(传真);电子邮箱:gyzfbz@126.com等几种方式进行。

  公共租赁住房贵阳七区域适用

  据了解,《办法》中所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限定户型面积、申请条件和租金标准,用于解决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包含廉租住房的保障性住房。云岩区、南明区、小河区、花溪区、乌当区、白云区(含高新区)和金阳新区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适用该办法。

  据悉,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金纳入专户管理,专账核算,定期审计,专项用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收储和发放租赁住房补贴,不得挪作他用。公共租赁住房的房源筹集渠道主要包括:政府指定的机构和社会投资者新建、改建的住房;政府指定的机构向社会收购或租赁的住房;在商品房开发等项目中配建的住房;直管、自管公房按有关规定转换的住房;社会捐赠及其他渠道筹集的住房。

  单套公租房面积

  60平方米以下

  按照规定,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遵循户型小、功能齐、配套全的原则,单套建筑面积严格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

  政府指定机构在市场上收购住房用于公共租赁住房的,收购价格按相关部门审定的价格进行核算政府指定机构在市场上收储住房作为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的,房屋租金可参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定期公布的房屋租赁市场租金参考价,以合同约定进行核算。

  商品住宅面积在5万平方米(含)以上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将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配建公共租赁住房,建成后由政府指定机构按建筑安装成本回购。

  申请公租房需要哪些条件

  贵阳户籍家庭

  按照要求,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符合以下条件:具有贵阳市城镇居民户籍的家庭;同时符合贵阳市政府公布的收入和住房困难标准;申请人申请之日起前3年内无转让私有房屋或涉及转租、转让自管、直管公房行为的;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且在贵阳市共同居住;申请人若因离婚失去住房须满1年。

  非贵阳户籍家庭

  非贵阳市城镇居民户籍的家庭申请人需要取得贵阳市《居住证》且在贵阳市连续缴纳社保3年以上或持有连续贵阳市营业执照和税务部门完税证明2年以上的;符合市政府公布的收入标准;在贵阳市无私有房屋,且申请人申请之日起前3年内无转让私有房屋行为的;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且在贵阳市共同居住。

  租赁住房补贴如何计算

  每季度最少补贴50元

  租赁住房补贴管理方面,人均收入在政府公布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收入标准65%(含)以下的核准家庭,直接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人均收入在政府公布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收入标准65%至100%的核准家庭,轮候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

  租赁住房补贴标准根据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定期公布的市场房屋租金参考价的平均值确定;租赁住房补贴金额根据保障家庭收入和住房情况按梯度分层次确定。单人户按2人标准发放,2人户以上家庭按实际保障人口发放。

  其中,月租赁住房补贴金额=每平方米租赁住房补贴标准×(人均应保障建筑面积-人均现住房建筑面积)×保障人口数×补贴系数。家庭人均月收入为政府公布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收入标准65%至100%,补贴系数为0.3;家庭人均收入为政府公布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收入标准65%(含)以下的非低保家庭,补贴系数为0.5;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补贴系数为0.9。

  每季度领取租赁补贴少于50元的保障家庭,其租赁补贴按每季度50元发放。

  每户家庭只能租一套

  单身人员可申请合租

  租赁管理方面,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只能承租一套公共租赁住房。单身人员可申请合租一套公共租赁住房,合租人均需符合保障条件,且人数不宜超过3人。保障人口2人(含)以下的家庭,原则上申请一室一厅及以下户型住房;保障人口3人(含)以上的家庭,可申请二室一厅及以上户型住房。

  对于申请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由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结合申请家庭保障人口对应的房屋户型,通过公开摇号或抽签等方式确定,并将配租结果在媒体上公示。

  公租房保障收入和住房困难标准

  家庭人均月收入不得高于1500元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收入和住房困难标准:具有云岩区、南明区、花溪区、乌当区、白云区、小河区、金阳新区和高新区城镇居民户口家庭或单身人员;持《居住证》且在贵阳市连续缴纳社保3年以上或持有贵阳市营业执照和税务部门完税证明2年以上的家庭或单身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收入和住房困难标准如下:

  收入标准: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1500元(含);单身人员月收入低于2250元(含)。

  住房困难标准:具有贵阳市城镇居民户口的家庭或单身人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

  持《居住证》的家庭或单身人员在贵阳市无私有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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