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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蹴球竞赛规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01-08 作者:gzsqwcom   浏览次数:1081
第九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蹴球竞赛规程一、竞赛日期和地点2011年9月10日至19日在贵阳市举行。二、参加单位各省、自治区
 第九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蹴球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1年9月10日至19日在贵阳市举行。

二、参加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国人民解放军,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三、参加人数
各单位可报1个队参加比赛。其中领队兼教练员1人,男运动员2人,女运动员2人。

四、竞赛项目
1.男子单蹴

2.男子双蹴

3.女子单蹴

4.女子双蹴

5.男女混合双蹴

五、竞赛办法
1.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循环赛;第二阶段抽签排定位次,采用淘汰赛及增加附加赛决出第1至第8名。

2.执行国家民委、国家体育总局2010年审定的《蹴球竞赛规则》。

3.比赛用球由大会统一提供,其品牌和型号另行通知。

六、录取名次和奖励
按第九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总规程规定执行。

七、比赛服装
每队至少备深、浅颜色运动上衣和运动裤各1套。

八、裁判
1.正、副裁判长及部分裁判员由主办单位选派,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按要求选聘。

2.裁判员报到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九、仲裁
人员组成、职责范围按第九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总规程规定执行。报到日期另行通知。

十、报名与报到
1.各参赛单位的报名和报到,按第九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总规程规定执行。

2.报到时必须出具参赛运动员的健康证明和意外保险证明。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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