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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押加竞赛规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01-08 作者:gzsqwcom   浏览次数:1158
第九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押加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1年9月10日至19日在贵阳市举行。  二、参加单位
 第九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押加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1年9月10日至19日在贵阳市举行。

  二、参加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国人民解放军,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三、参加人数

  各单位可报1个男队参加比赛,其中领队兼教练员1人,运动员6人。

    四、竞赛项目

      1. 55公斤级(含55公斤,下同)。

  2. 61公斤级。

  3. 68公斤级。

  4. 76公斤级。

  5. 85公斤级。

  6. 95公斤级。

  7. 95公斤以上级。

    五、竞赛办法

  1.抽签排定位次,采用单败淘汰复活制决出第1至第8名。人数不足5人(含5人),采用循环赛方法决出名次。

  2.每项每队限报2人。

  3.比赛采用三局两胜制。

  4.执行国家民委、国家体育总局2010年审定的《押加竞赛规则》。

  5.比赛用器材由大会统一提供。

  6.比赛时运动员必须穿着运动服和平底胶鞋(品牌和型号另行通知)。

   六、录取名次和奖励

  按第九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总规程规定执行。

  七、比赛服装

  比赛时运动员必须穿着运动服和平底胶鞋。

  八、裁判

  1.正、副裁判长及部分裁判员由主办单位选派,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按要求选聘。

  2.裁判员报到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九、仲裁

  人员组成、职责范围按第九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总规程规定执行。报到日期另行通知。

  十、报名与报到

  1.各参赛单位的报名和报到,按第九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总规程规定执行。

  2.报到时必须出具参赛运动员的健康证明和意外保险证明。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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