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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前三包”纳入法规 3月1日施行 全国首创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0-01-18   来源:金黔在线   作者:admin   浏览次数:1066

金黔在线讯 3月1日起,“区域限批制度”、“监督员制度”、“门前三包”责任制度、社区支持农户的绿色纽带模式等内容,将作为全国首创的地方新规,在贵阳市正式实施。

  昨日,贵阳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向社会公布:作为全国第一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地方性法规——《贵阳市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条例》,将于2010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它的出台,将对贵阳市生态文明城市建设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据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介绍,这部新法规直接将贵阳市生态文明建设纳入法制化轨道,保证了实现生态文明建设的法定化,因此“意义深远、重大!”
  解读“全国首创”

  【监督员制度】:实行生态环境和规划建设监督员制度。在社区居委会、村委会设立监督员,及时发现并报告辖区内破坏生态环境保护、违反城乡规划的行为。

  据悉,实行这一制度,可以有效解决生态环境和规划建设管理信息不灵、上下脱节、相互割离等问题,充分整合现有的监督员力量,为生态环境和规划建设的执法管理奠定坚实的基础,提高执法的效率。

  【“门前三包”】: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市容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与管理区域内的机关、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体工商户,应当遵循专业管理和群众管理相结合原则,按照划定范围和管理标准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

  据悉,其显著特色是:遵循了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明确了各方相应的责任及基本规范要求,还确定了执法主体为市容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一家,可有效防止一直以来因“主体过多”导致“责任反而不明”的问题。

  【区域限批】:实行区域限批制度。对超过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不按期淘汰严重污染环境的落后生产技术、工艺、设备、产品,或者尚未完成生态恢复任务的区(县、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暂停审批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和对生态有较大影响的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据悉,该条款主要是对各级政府、各类企事业单位在经济发展中的污染控制和应承担的生态建设任务作出规定。实际上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和生态产业的发展进行了明确的约束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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