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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要求停止审批不具备治理瓦斯资质矿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0-11-03   作者:admin   浏览次数:2281
全国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电视电话会11月2日召开。会议结束后,副省长孙国强主持召开了全省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要求全省各地提高煤矿瓦斯治理和综合利用水平,扭转今年以来全省煤矿瓦斯事故和死亡人数“双上升”的被动局面。

今年1到10月份,全省煤矿共发生瓦斯事故24起,死亡108人,死亡人数与上年同比增加50%。主要是因为煤矿开采深度增加,导致瓦斯矿井数量增加。小型煤矿在瓦斯治理方面缺乏技术和人才的支持,投入、装备以及管理不到位使得瓦斯事故频发。一些整合技改的煤矿,还没有完成技改就组织生产也使得事故多发。

会议要求,各地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会同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对辖区内年产30万吨以下的瓦斯矿井进行全面排查,对不具备防治瓦斯能力的矿井实施退出机制;新建的年产30万吨以下的瓦斯矿井,不具备治理瓦斯资质的,一律停止审批开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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