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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阳新区出台购房优惠政策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9-04-03   来源:金黔在线   作者:admin   浏览次数:1199
    金阳新区出台购房优惠政策

  ●购买80至150平方米以上住房,可分别迁入亲属3至5人

  ●一次性团购100套以上住房,每套补贴1万元   
  
  金黔在线讯 记者昨日从金阳新区管委会获悉,该区推出了加快推进新区改革发展的22条措施,采取现金奖励、项目补助等方式,鼓励投资者在金阳优先发展大型商贸企业、连锁店、农贸市场、餐饮企业、娱乐企业等行业,为金阳聚集人气、商气和财气。其中,从2009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在金阳团购商品房的,直接给予补贴,购买商品住房且有合法稳定生活来源的公民,可以放宽其直系或旁系亲属的户籍迁入。  

  根据新规定,2009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凡在金阳新区一次性组团购买商品住房100套以上,经认定属实的,给予每套商品住房购房人一次性1万元补贴。
  凡在金阳新区购买商品住房且有合法稳定生活来源的公民,可将房主及其直系亲属或未成年旁系亲属迁入金阳新区,单套住房建筑面积在80平方米以上(含80平方米)、100平方米以下的可迁入3人;单套住房建筑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含100平方米)、150平方米以下的可迁入4人;单套住房建筑面积在150平方米以上(含150平方米)的可迁入5人。
  凡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在金阳新区工作的人员,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可按有关程序办理金阳新区非农业常住户口;经金阳新区人事部门引进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到新区企、事业单位就业的,经金阳新区人事部门办完引进手续后,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可按有关程序办理非农业常住户口;分配期以内的高校毕业生经金阳新区人事部门批准后可先落户后创业。投资兴办企业的业主,按照金阳新区公安部门相关规定给予办理金阳新区非农业常住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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