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6月和2012年4月,贵州省政府办公厅分别在三岔河、乌江及清水江流域(简称“两江一河”)实施了环境保护河长制;今年5月,省政府又在赤水河流域实施了环境保护河长制。通过实施环境保护河长制,切实加强了流域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
2012年,贵州省对9个中心城市16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和县城所在城镇115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进行逐月水质监测。监测数据表明,中心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县城所在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达标率为91.4%,比去年提高了4.6个百分点。
在贵州省纳入监测的44条河流中,地表水环境质量总体以Ⅰ~Ⅲ类水质为主,达到或优于规定水质类别的断面占83.5%。纳入监测的8个湖(库)中,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的垂线17条,占总数的68%;全省14个出境断面水质总体良好,达标率为85.7%。并实现了“两湖一库”的成功治理、“两湖”水质从原来的劣Ⅴ类稳定在Ⅲ类。
其中,贵阳市自开展南明河水环境综合整治执法行动以来,共检查污染源单位86家,其中:62家污染源单位污水排入市政管网,进入下游污水处理厂(夜间突击检查4家,经监测水样,均为达标排放);11家位于金钟河沿线的污染源单位因截污沟不完善,直排入河;南明河整治工程2个施工现场不规范施工,造成污水直排南明河;陈亮河沿线有10个污水排放点未纳入截污沟,污水直排入河。检查南明河主河道及支流沿岸截污沟,发现截污沟破损点、外溢污水点13个,已分别函至各区相关部门进行处理;1个村寨生活污水未纳入截污沟直排入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