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条“武汉某部门因天气热,延长公务员休息时间”的微博把武汉市的公务员们推到了风口浪尖。这条微博发布的照片内容是一份盖有武汉江岸区城管局公章的通知。这份《关于调整夏季作息时间的通知》显示,“根据区政府办公室通知要求”,从7月2日至8月31日,江岸区政府机关下午工作时间由14:30~17:30调至15:00~17:30,“如9月份持续高温,再酌情延长。”(7月11日《中国青年报》)
每天工作6个小时,据说是因为武汉的天气太热。假如这是户外高温作业人群的工作时间调整,估计没有人质疑。但对于室内有空调的区政府人员真的如此矫情,因为天气热就改变作息时间吗?如此工作时间的调整是否考虑到市民办事的效率问题,是否尊重了法理的规范,时候合理。如此规定,竟然“由来已久”,可见其中的猫腻之多。既然“由来已久”,缘何没有人质疑,也是应该质疑的地方。因为这是政府部门的作息时间,影响到的将是政府想象和切实的办事效率问题。如此让天气做主的作息安排,可谓是太随意啦! 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八小时工作时间”是一个基本规定,这不仅保障劳动者的基本权利,还能够保障政府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既定的事情。如果工作时间进行调整,各企事业单位在“八小时”的硬指标上可以进行微调,但需要保障这个极限,不能超越也不能可以缩短。尤其是对于政府部门来说,在夏季作息和冬季作息安排中就进行了微调,如果再因为天气热的原因再次挑战“八小时”的硬杠杠的话,那就是一种违法行为。这种违法行为直接损害到的是市民的利益,那就是将办事效率降低,影响正常的办事流程,增加社会的运作成本。 可笑的是,武汉市政府办公室对此事的回应却是“由来已久”。那么,如此6个小时作息时间就是因为天气热吗?反过来,每天工作6个小时天气就不热了吗?按照这样的逻辑下去,天气一热,就缩短工作时间;在最热的天气里,工作时间越短。但是,市民的具体事宜却不会因为天气的情况而改变,更不会因为天气热就减少。所以,缩短工作时间不仅违法,还是一种懒政的表现。政府职能充分发挥在于能够帮助市民办理无数的事情,这本身也是其存在的价值,是为人民服务,不是贪图享受;是一种奉献精神,不是好逸恶劳。 当工作时间也能让天气做主的话,这是那些户外高温危险等工作物种。政府部门都是室内工作,都有调节温度的空调等,任凭室外的高温如何暴虐,室内却安然无恙。根本没有任何必要缩短工作时间,如此一来,如何践行群众路线,又如何完成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呢?(文■王传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