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0户以上的住宅小区必须建设幼儿园。记者3月15日从遵义县教育局获悉,该县出台的《学前教育2011—2013年行动计划》明确,将提供“保基本、广覆盖”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使住宅小区的适龄孩子就近接受学前教育。
遵义县规定,已建好的住宅小区,规模达到1000户以上的,必须利用建好楼盘的一层(或二层)作为小区配套幼儿园用房,幼儿园规模按每千人25个幼儿规划,每个幼儿建筑面积不低于8平方米、户外活动面积不低于5平方米;正在建设的住宅小区,规模达到1000户以上的,也必须单独建设小区配套幼儿园。配套幼儿园房屋产权归开发单位,使用权和管理权归县教育行政部门。
新建的住宅小区,规模达1000户以上的,要把幼儿园建设纳入公共设施配套建设规划,规划建设部门在审批规划方案时把幼儿园建设作为必备内容。幼儿园建设用地由政府提供。建成后,幼儿园房屋产权和使用权均归县教育行政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