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按地段和时段收费占道停车费重大变革小汽车每半小时至少一元





昨日,贵阳市物价局发布消息:4月1日起,贵阳市中心城区占道临时停放服务收费将实行新的标准。按照新标准,城区停车收费将按地段和按时段收费,以半小时为一个计费单位,其中小轿车最低收费每半小时一元,最高收费每半小时2元。
新标准下月起执行
据了解,此次占道停车收费调整目的是利用价格杠杆的调节作用,缓解贵阳城区交通拥堵。此前执行的占道停车收费标准是2009年3月由贵阳市物价局出台的。
调整后的贵阳市城区机动车占道临时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及相关规定为:中心城区机动车占道临时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收费标准遵循“中心区高于郊区、一环内商业区高于非商业区、路内高于路外、白天高于夜间”的原则核定。新的占道停车收费标准从4月1日起执行。
占道临时停放机动车车型分为小型车和中大型车。12座(含12座)以下小客及2.5吨(含2.5吨)以下货车为小型车,12座以上客车及2.5吨以上、10吨(含10吨)以下货车为中大型车。
收费地段划分
城区机动车占道临时停放区域以贵阳市三条环线划分。
“一环”:由北京路、枣山路、浣纱路、解放路、市南路、宝山路等道路合围成的区域(含以上道路),其中由富水路、陕西路、黔灵东路、黔灵西路、合群路、公园路、都司路、博爱路、遵义路、中华南路等道路围合成的区域为商业繁华区域;
“二环”:由北二环、甲秀北路、甲秀中路、甲秀南路、西南环线(南二环)、东二环等道路合围成的区域(含以上道路);
“三环”:环城高速路合围成的区域以及新添寨片区的航天大道、龙广路、新添大道、高新路、水东路等道路合围成的区域(含以上道路)。
收费具体标准
占道临时停放服务收费标准以元·辆·半小时(次)为计量单位。
其中,一环路段商业繁华区域以内临时占道停车点
7:00——22:00,小型车第一个半小时2元/辆,第二个半小时起3元/辆·半小时,22:00——7:00,小型车5元/辆·次;一环路段其他区域以内临时占道停车点,7:00——22:00,小型车2元/辆·半小时;22:00——7:00小型车5元/辆·次。
一环外至二环路段内临时占道停车点
7:00——22:00,小型车为1.50元/辆·半小时,中大型车3元/辆·半小时,22:00——7:00小型车4元/辆·次,中大型车5元/辆·次。
二环外至三环路段内临时占道停车点
7:00-22:00,小型车1元/辆·半小时,中大型车2元/辆·半小时;22:00-7:00,小型车4元/辆·次,中大型车5元/辆·次。
收费时间如何计算
据介绍,新标准规定,车辆停放不足半小时(含半小时)按半小时计收停车费,跨时段停放应分时段累加计收;计时时间以工作人员安排车辆停放完毕到即将离开的时间计收。贵阳市物价局还对免收停车费的车辆作出规定:执行任务的军车、制式警车、消防车、抢险救灾车;执行紧急任务的救护车、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车和殡葬车等,免收停车服务费。
贵阳市物价局同时要求占道临时停车服务单位应遵守规定:工作人员身着统一制服或佩戴明显服务牌证;指挥车辆有序进出和停放,车辆进出要作好计时登记;以计时登记的时间作为停放服务收费的依据。
中心城区机动车占道临时停放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附表。
小区室内停车场每月最高收费200元
金黔在线讯 昨日,贵阳市物价局发布消息:贵阳市室内外停车场收费标准将从4月1日起执行新标准。新标准规定,进入车站、码头、住宅小区、住宅小区与其他场所共用的停车场、医疗机构的配套停车场停车不超过30分钟的车辆,不用缴纳停车费。
室内外停车场收费标准自4月1日起执行,具体标准见附表。




停车场收费
三种管理形式
据介绍,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分级管理,云岩区、南明区、金阳新区、小河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由贵阳市物价局负责制定和管理;乌当区、白云区、花溪区在不超过三环区域的收费标准制定具体收费标准及管理规定。机动车停车场类型划分为室外、室内(地下)。
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市场调节价三种价格形式管理。其中,客车站、码头、殡仪馆、公交枢纽站及轨道交通换乘站停车场、占道临时停车、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内设停车场、政府全额或参与投资建设的专业停车场、游览参观点配套停车场实行政府定价;商场、娱乐场所、宾馆酒店、写字楼、物流园区和专业市场等配套停车场、居民住宅区停车场以及设在城市郊区地段的露天停车场的停车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专业停车场(政府全额或参与投资兴建的除外)停车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收费标准由停车场经营者自主制定,在同级价格主管部门备案。专业停车场是指以提供机动车停放服务为主营业务,具有独立产权,非建筑物配套的停车场。
小区室内停车场
每月最高收费200元
记者看到,根据贵阳市物价局新发布的标准,小汽车停放在住宅区室外停车场,每月收费为140元,而停放在住宅区室内停车场,这一收费为200元,对拥有机械式升降机停车场的住宅区,每月收费为320元。根据规定,这些收费均为最高标准,经营者只可向下浮动收费。
下列情况
免收停车费
新标准规定,进入车站、码头、住宅小区、住宅小区与其他场所共用的停车场、医疗机构的配套停车场停车不超过30分钟的车辆;进入游览参观点、写字楼、商场、娱乐场所、宾馆酒店等配套停车场停车不超过15分钟的车辆;执行任务的军车、制式警车、消防车、抢险救灾车,执行紧急服务的救护车、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车和殡葬车,免收停车服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