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将开征生活垃圾处理费
每人每月不低于2元
金黔在线讯 记者昨日从省物价局获悉,为推进全省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的建立和完善,确保垃圾处理工程及处置设施正常运行,有效解决城市生活垃圾的污染问题,今年6月底前,已建成生活垃圾处理场的市、县、区将开征生活垃圾处理费。
据了解,根据规划,到2010年,全省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要达到60%以上。为了加大垃圾处理费的征收力度,加快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步伐,已建成生活垃圾处理场的市、县、区,必须在2009年6月底前开征生活垃圾处理费;所有县城以上在建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在2009年底前要全面开征生活垃圾处理费。
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按照补偿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成本,并使企业合理盈利的原则确定。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低于2元/人·月的地方,将按照法定程序召开听证会,逐步提高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
据了解,我省现行生活垃圾处理费的管理模式有两种:一种是按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一种是按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因此,各地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对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的管理模式。已开征生活垃圾处理费的,要取消或归并涉及垃圾处理的卫生费、清扫费等同类收费,防止重复收费,减轻缴费者负担。
另外,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将生活垃圾处理费采取与水费、电费等同时收取或委托代收方式收取,以确保生活垃圾处理费收缴率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和正常运行,代收单位可以按照工作量、收费金额等因素提取2-5%的代收手续费,具体征收方式和代收手续费由当地政府确定。